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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西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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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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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中医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公布《陕西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办法中指出,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

    出师考核师承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中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师承人员要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由县(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并有认可证明。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出师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考核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具备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但在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实习活动);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考核办法全文见本站医药信息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