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陕西省地方志第二轮编纂业务培训班在西安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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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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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志第二轮编纂业务培训班在西安举行
全省地方志第二轮编纂业务培训班于2006年11月在西安举行。培训班深入学习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规划的通知》,以及2006年6月13日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动陕西省志书第二轮编修工作的开展,提高编纂人员的业务水平,把修志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奠定了基础。
省法制办法规处处长李云霞从《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意义和作用、法的形式与效力、依法行政的概念、含义及要求、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以及《地方志工作条例》的特点等五方面讲授了“贯彻《条例》 依法修志”;省志办省志处副处长吴玉莲从方志的起源与发展历史、方志的性质、功能、基本特征、类别、体例等六方面专题讲述了方志的基本知识。陕西省军事志办主任王玉杰、咸阳市地方志办公室副编审张世民、省交通厅史志办主任孙新安、省建设厅编志办主任韩继程、省国防科工委副巡视员赵秉武、省信访局综合处副处长阎善信等分别介绍了各自单位的修志经验以及今后打算。省志办省志处郭承富处长对全省专业志第二轮志书编修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要求尽快启动全省地方志第二轮编纂工作;省地方志办公室刘培仓主任也发表了重要讲话。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提高了参训学员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规划的通知》精神的自觉性,增强了修志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培训班结业时,省地方志办公室为参训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陕西省卫生志副主编苏礼、研究员王怡参加了培训学习。(王怡)
全省地方志第二轮编纂业务培训班于2006年11月在西安举行。培训班深入学习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规划的通知》,以及2006年6月13日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动陕西省志书第二轮编修工作的开展,提高编纂人员的业务水平,把修志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奠定了基础。
省法制办法规处处长李云霞从《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意义和作用、法的形式与效力、依法行政的概念、含义及要求、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以及《地方志工作条例》的特点等五方面讲授了“贯彻《条例》 依法修志”;省志办省志处副处长吴玉莲从方志的起源与发展历史、方志的性质、功能、基本特征、类别、体例等六方面专题讲述了方志的基本知识。陕西省军事志办主任王玉杰、咸阳市地方志办公室副编审张世民、省交通厅史志办主任孙新安、省建设厅编志办主任韩继程、省国防科工委副巡视员赵秉武、省信访局综合处副处长阎善信等分别介绍了各自单位的修志经验以及今后打算。省志办省志处郭承富处长对全省专业志第二轮志书编修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要求尽快启动全省地方志第二轮编纂工作;省地方志办公室刘培仓主任也发表了重要讲话。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提高了参训学员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规划的通知》精神的自觉性,增强了修志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培训班结业时,省地方志办公室为参训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陕西省卫生志副主编苏礼、研究员王怡参加了培训学习。(王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