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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承人员求“证”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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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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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0月7日从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贯彻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及《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等文件,并在全国开始开展这项工作。 
  《办法》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师承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带教老师必须具有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中医、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师承人员与带教老师需要签订师承关系合同,并经过公证。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满3年后,可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参加出师考核。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命题制卷并组织施考,考核重点测试其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对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的继承情况。与中医师资格考试包含部分西医内容不同的是,师承考核原则上不考西医内容。考核合格后,师承人员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就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另据了解,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确有专长考核。该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命题制卷,由地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施考。考核重点测试其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原则上不考西医内容。此外,根据确有专长人员的特点,增加居民和患者对其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并计入考核成绩。考核合格后,确有专长人员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就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发布时间:2007-11-09,信息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