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发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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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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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解决我省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有效途径,陕西省卫生厅日前决定,从2012年起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对象为 全省乡镇卫生院在岗、没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规定、试用岗位为临床或中医人员;以及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5年以上(含5年)的用工合同,没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规定、试用岗位为临床或中医的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有关详情请参阅本站政策法规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