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陕西考区省直考点报名安排
- 索引:711
- 发布时间:2010-12-31
- 点击次数:
- 加入收藏
- 发表评论
- 语音阅读
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陕西考区省直考点报名安排的通知
陕卫职称发[2010]18号
省级有关单位,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0号)精神,现就我省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直考点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 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2010年12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6日。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1月20日,各单位持经审核盖章的考生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到省直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二、报名范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从今年起,西安市市辖区域范围内中央驻陕、省属企事业单位在省直考点报名;西安市其他各县和其他市区中央驻陕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在所在市考点报名。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与同级考点联系报名。
为确保今年考试报名工作平稳,省直考点所属单位,审核合格后参加由西安、省直考点统一组织的考试。省直考点在省人才交流中心设报名点,负责省卫生厅直属单位、西安市市辖区域范围内省属各单位、中央驻陕单位与其代理的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工作。
三、 注意事项
1、省属各事业单位在报名时,注意将单位正式人员与非正式档案代理人员分开报名。
2、历史考生报名,须准确输入原档案号,以便考试成绩滚动处理。
3、考生须提供准确真实的报名资料,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报名失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录入报考信息时,须同时录入个人照片。上传照片要求为证件照,背景色为白色,同时上传时必须符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管理系统要求,文件容量约为15KB~30KB。
省直考点参考人员分布广,人数多,组织工作难度大,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希望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考试有关政策传达给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精心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报名工作。
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点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国际展览中心北区3楼
联系电话:029-85261572
(陕西卫生网发布时间:2010-12-27)